企业有权将100%的研发费用作为收入成本纳税调整项,抵扣收入。重要的是,个别费用可以以最高150%的比例从税基中扣除。
研发减税应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产生的当年在年度CIT-8纳税申报表中结算。若当年企业出现亏损、或利润低于享有的可扣除额的情况,此项减税的实际享受权并不会被剥夺。企业可以在接下来的6年内结算此减免项。至2017年止,此期限从3年增加到了6年,对于纳税企业而言是另一个积极的变化。
此外,从2017年开始,纳税企业在开始营业的第一年内若出现亏损、或利润低于当年享有可扣除的研发减税额度的情况,则有权获得符合条件而未能扣除的费用(根据适用的限额而定)对应相应税率乘以所得税款的等同金额的退款。上述规则也适用于企业开始营业后的第二个纳税年度。
同时,以下情况不被视作“开始营业”,包括:公司转型(包括自然人和合伙企业的转型)、合并、分立、因企业实物出资而产生、组织企业的一部分或者价值10万欧元以上的资产实物、或通过清算其他纳税企业而获得的实物资产完成实物出资。
Quick contact
Contact with Us
Agnieszka Chamera
Head of China Desk
PKF 新闻
新闻,通告和事件-有用的一手信息
Wypełnienie pola oznacza wyrażenie zgody na otrzymywanie komunikacji marketingowej. Administratorem danych jest PKF Consult Sp. z o.o. Sp. k. ... więcej
Thank you for your trust! Your address has been saved in our database.
为什么选择PKF?
9
八个驻波兰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