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立法院推出了一项用于监控纳税的新型工具,即义务型税收筹划报告(英语:Mandatory Disclosure Rules/强制披露准则)。
税收筹划是一种安排,有以下特征:
- 符合主要收益标准并具有一般特征,
- 具体特殊特征,或
- 具有其他特殊特征。
税收筹划相关的报告义务适用于例如发起方、使用方、及支持方等实体,即:
发起方 – 从事包括制定、提供、共享、实施或管理安排实施等活动的个人或实体(例如税务咨询公司、税务顾问、法律顾问、律师等)
使用方 – 被分享该安排的、安排已被实施的、准备实施该安排的或已经采取行动以实施该安排的个人或实体(通常是企业)
支持方 – 为安排的制定、实施、组织、准备实施或监督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建议的个人或实体(包括会计办公室,会计师,财务总监)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有效利用我们团队的专业知识,最大程度地降低客户的税收和处罚风险,维护客户的利益。
我们提供:
- 制定内部程序,以消除不遵守提供税收筹划相关信息义务的情况;
- 代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进行纠纷解决,并在财政处罚案件中以及在行政法院中为与税收筹划延迟报告或未报告相关的诉讼中为客户辩护。
如何识别是否存在税收筹划的情况?
有必要验证活动或交易是否可通过利用筹划使得使用方获得税收利益,具体比如:
- 缴税义务的撤销或推迟;
- 产生或增加税收损失;
- 出现超额缴税或退税的权利;
- 纳税企业无缴税义务。
在每次交易或计划交易中,如果出现以下至少一项特征,则存在被视作利用税收筹划的风险:
- 根据会计法则,由使用方实施该安排而引起的或预期的,对于所得税递延的一部分或者递延税相关的资产或准备金有重大影响的,并且影响金额在一个日历年内超过500万兹罗提的;
- 若相关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或免税措施应用不当,而产生了或预期产生因实施该安排相关的应付款项,并且纳税人有义务在一个日历年内缴纳超过500万兹罗提的税款的;
- 纳税人(PIT, CIT)与该安排的实施相关的或预期的利润(收入)在一个日历年中超过了2,500万兹罗提的;
- 若使用方在波兰共和国境内未设有办事处、管理机构、或居住地,假设其为波兰纳税人,并假设因安排的执行而产生波兰所得税;同时,使用方在实际办事处、管理机构、居住地所在国,因安排的执行而产生的实际应付所得税;二者之间在一个日历年中相差总计超过500万兹罗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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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ieszka Chamera
Head of China 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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